剛剛讀完前言,隱約覺得心中長久以來困惑的點慢慢浮現。
關於「解救人民」、關於「公平正義」的實踐方式,為什麼只許存在「唯一」可能性,其他建議都不行,稍有歧見就發動「聖戰」?
如果西方國家宣稱具備「人權和信仰自由」為事實,伊斯蘭國宣稱的「組織成員有來自西方國家的高知識份子」亦為事實,那麼我們避開個體多元的心靈世界不談,拒絕了解信仰的本質,把注意力聚焦在評斷呈現於外的政治、文化孰優孰劣,是不是就像那些堅持「唯一正道」就該如何如何的主張者,自動排斥與我們不同的事物,將其歸類為毫無可取之處的敵方陣營?
我想,需不需要被「解救」、要被怎麼「解救」,應該屬於每位人民自己的「選擇」才是。作者和阿布先生各有各的立場,即使互不認同,仍選擇彼此尊重,「尊重」成為連接雙方的共識,或許這麼做,比執者於聖戰更接近諸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