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的盒子(2)??✉️

查爾斯(查爾斯·達爾文)仔細思考自己記憶運作的方式,也把他四歲到十一歲的回憶記錄了七頁之多,看自己能否從中找出任何模式。他記得事情的發生經過嗎?或者只記得其中的畫面?當這些思緒回來時,帶來什麼感覺呢?他區分對事件的記憶和單純的回憶;對於他能夠記得各種感覺:恐懼、驕傲、羞愧,讓他深感興趣。

打字機雖然早在十九世紀時就出現了,但1829年奧斯丁(Austin Bust)發明的款式尚不適合家用或商用,由此可知,1838年左右準備向表姐艾瑪求婚的達爾文,想要記錄那七頁回憶,頂多只會用筆寫下來,不可能靠打字機。

我試著追溯一下自己四歲到十一歲的回憶,二十世紀有相機,有電腦,再加上各種實物,資料蒐集起來厚度應該不小,就算像達爾文一樣單純用筆書寫,內容也不只七頁。生活在一個身邊有更多工具可以協助保存記憶的時代,其實還蠻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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