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首詩(parttwelve)-高適<燕歌行>

宋莊公以後,又發生幾次「兄死弟及」之事,我查了一下這些君王的即位原因,發現某個共通點。

那就是:朝中偏好將謀殺視為最有效率的罷免(他們認定的不適任國君)手段。

宋桓公的父親(宋後閔公)和兄長(宋公游)先後遇害於權臣之手,然而這並不能算是最糟的情況,在我看來,最混亂的,莫過於宋成公的太子遭其皇叔禦謀害,結果禦即位不到一個月又遇害於宋諸公子之手,誰知取得大家共識即位的宋前昭公執政了幾年仍然免不了遇害,而且謀害他的居然還是庶弟宋文公。

時間拉回漢朝,袁盎勸阻漢景帝立嫡弟梁王為儲君的理由(「不可。昔宋宣公不立子而立弟,以生禍亂,五世不絕。小不忍,害大義,故《春秋》大居正。」)真的具備那麼大的說服力嗎?

以現代的角度來看,應該會覺得袁盎舉的事例有點奇怪,宋國皇叔有心簒位,方法多的是,跟宋宣公當初選擇傳子或傳弟根本沒有直接關係。不過仔細想想,漢景帝任用以《春秋公羊傳》治學的董仲舒為博士,難免對撥亂反正之類的概念特別在意,袁盎提及五世之亂,或許使漢景帝將它與七國之亂聯想在一塊,喚起同宗相殘的傷痛和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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