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吳爾芙女士引用的崔維爾炎教授(G.M.Trevelyen)英國歷史著作片段,有個部分令我感到非常困惑:「女兒如果拒絕嫁給父母挑選的男士,就會被鎖在屋子裡,被毆打,在屋子裡被推搡者,大家把這事看得很平常。婚姻並非愛情結合,而是家族斂財之道,尤其是在富於『騎士精神』的上流社會,這情形更為普遍。」
雖然吳爾芙女士隨後補充說明,她所引用的崔維爾炎教授的著作片段,內容描述的是一四七○年的女性地位,但我還是不明白,富於「騎士精神」的社會,怎麼可能默許違反騎士精神的情況存在呢?莫非我誤解了什麼?
為了確認,我查了一下騎士精神的涵意,看來我並沒有誤解它,因為「謙恭、正直、憐憫、英勇、公正、犧牲、榮譽、靈魂」的確是騎士奉為圭臬的美德,除非當事者懷抱雙重標準,否則保護女性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會主動施暴?然而我相信必定尚有某些除了金錢之外的現實利益被許多貴族置於美德之上,以騎士精神的外殼包裹男性沙文主義的內裡,連帶把真正的騎士精神也貶低了。